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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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78人】

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花溪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招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9名,其中管理人员50名,专业技术人员2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详见《贵阳市花溪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2015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所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⑴具有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⑵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截止2015年4月20日服务期满一年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过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录、聘用文件为准),不得报考本次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5年4月20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

9.定向招聘“花溪区基层服务人员”的岗位,截止2015年4月20日,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本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聘用的临聘人员(需县级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连续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且仍在岗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10.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岗位、所学专业相关)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5年4月20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1年招录的公务员,2012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1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见习)期内以及事业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5年4月2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5年4月20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hxrsj.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130×160像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花溪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hxrsj.gov.cn)上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等情况。

报考人员应按照本简章及所报考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区公招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在提交后48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17∶00。

2. 2015年4月2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4月23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4月2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4月20日9∶00至4月26日17∶00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hxrsj.gov.cn)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7日9∶00至16∶00到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管理科(花溪区行政新区人力资源市场3楼)办理减免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4〕170号文件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具体情况见《岗位一览表》),按实际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但参考人员需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合格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见后。

《岗位一览表》未标明“不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公招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6∶00期间,登录“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hxrsj.gov.cn)在线打印《准考证》。

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果自负。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在线打印的《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参加笔试,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

考试需携带2B铅笔和黑色签字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花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hxrsj.gov.cn)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区公招办按照有效成绩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笔试成绩,考生分数等于低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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