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南丰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2名制协警(临时工)公告
为满足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丰县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聘用制协警。
一、招录职位及管理方式
招录司法协警岗2名,需服从法院工作统一调配。录用后,与南丰县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劳动关系。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男性,年龄在18至30周岁;
4、仅限南丰籍;
5、身体健康,身高170cm以上;
6、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以及有驾驶技术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4、违反计划生育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5、有传染性疾病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南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30日。
3、报考者可在南丰县法院政治部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其他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员,由我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录用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南丰县法院网上进行公示。
六、工资待遇
录用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内若因司法改革原因需调整人员结构,法院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法院实际用工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为1350元/月。并参照我县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工伤、养老、医疗保险。
联系部门:南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 0794-7162025
南丰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原标题:南丰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协警(临时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nf.gov.cn/art/2019/8/20/art_845_308807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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