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招聘14人公告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有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时所缴费用。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3∶1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省人社厅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综合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议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对2019年9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ncms/index.shtml)、甘 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sagr.ac.cn/)公布。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咨询电话:0931-7612609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监督电话:0931-76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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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19年8月21日
原标题: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http://www.rst.gansu.gov.cn/show/29507.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