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碾子山区公证处招聘专业人员公告【招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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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碾子山区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
碾子山区公证处,隶属于区司法局,为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2019年碾子山区公证处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事业心强,有勤奋敬业,积极进取精神;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8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
2、报名地点:碾子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207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报名表两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2)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
(4)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5)报考公证员助理岗位的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