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毕节市新招聘“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通知
根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8〕92号)文件安排,2019年新招聘的“特岗”教师由各县区教育科技局负责开展上岗前培训,现将今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市2019年招录的所有“特岗”计划教师(含第一阶段招聘和第二阶段招聘的特岗教师)。
二、培训时间:8月24日-26日举行,培训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见各县区教育科技局公布的通知。
三、培训地点:各“特岗”教师在所签约的县区参加培训,具体地点由县区教育科技局确定。
四、培训内容
师德师风、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纪律专题,育人理念教育,教师教学常规,农村班主任工作实务,教师常见写作技巧,教师礼仪等。
五、要关事宜及要求
(一)重大传染病补检。培训前,第一阶段签约的特岗教师未开展重大传染疾病体检,由各县区教育科技局统筹安排,采取就近原则协调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并通知考生补检。一阶段签约在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的考生到原体检医院(七星关区人民医院)补检,其中签约七星关的考生8月20日早上体检,签约在大方县的考生8月21日早上体检,签约在黔西县的考生8月14日上午完成,如因故未赶到的,可在8月20、21日两天补检。签约在金沙县、织金县、威宁县、赫章县的考生,按签约县教育科技局的安排按时完成体检。第二阶段招聘的考生一次性体检所有项目,不需补检。经体检存在重大传染疾病的考生,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所附标准的第十八条内容,取消录取资格,所签协议解除。
(二)培训要求:
1.所有参训的特岗教师务必遵守培训纪律、考勤,认真完成每个专题的学习,确保为上岗工作打好基础。
2.培训的经县(区)教育科技局认定合格后,由各县(区)教育科技局发放《2019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具体报到事宜由各县(区)教育科技局确定并通知“特岗”教师。
3.已签约“特岗”考生无故不参加培训或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县区教育科技局可根据所签协议追究责任,并在9月1日配合市教育局做好补录工作。
(三)各2019年“特岗”计划县(区)联系方式
七星关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0857-8302765
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0857-5252863
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0857-4241930
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0857-7221239
织金县教育局政工股:0857-7622580
威宁县教育局“特岗”办:0857-6226823
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0857-3222369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原标题: 毕节市2019年新招聘“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bjjyy.net/gsl/5762.j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