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紫金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招3人】
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紫金县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纪律审查岗位2名,文字综合岗位1名),安排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县县直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无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服务年限的须工作满服务年限。
4.纪律审查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在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监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从事执纪执法或行业监管工作,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不含综合、行政、后勤类岗位)。文字综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从事文字综合类工作,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应具有中文、历史、哲学、新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类等专业的学历学位。
5.能够适应外勤、出差任务。
6.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7.选调公务员岗位需现任科员职级。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试用期或未达到服务年限的;
3.与本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紫金县纪委监委2019年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均需查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4)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5)岗位<一>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材料或资格证书;岗位<二>报考人员须提供近2年独立或本人为主完成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含领导讲话、总结报告、调研文章等)或公开发表的文稿。
上述报名资料电子版(含照片)请发送至县纪委监委干部室邮箱jw7817190@163.com,其它要求详见报名表。
(6)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