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检察系统考试聘用913名聘用制书记员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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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内蒙古检察系统考试聘用913名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于2019年8月14日9:00时至8月18日18:00时结束,8月17日17:00时后至8月18日18:00时期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检察院、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负责。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重新修改提交信息的,从修改后提交时算起)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意见。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信息。

3.交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应及时进行网上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特别提醒: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24:00时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9年8月14日至8月18日17:00时前将相关证件扫描件(扫描件空白处须注明考生本人与享受低保人的关系,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发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_gwy@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蒙汉兼通职位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2:1。

本简章所指艰苦边远地区为: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根河市、阿尔山市、霍林郭勒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伦县、西乌珠穆沁旗、太仆寺旗、镶黄旗、正镶白旗、正蓝旗、四子王旗、化德县、商都县、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鄂托克前旗、乌拉特后旗、阿拉善阿右旗、额济纳旗。

8月18日24:00时交费截止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聘用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其它职位的考生请于8月19日14:00至17:00时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它职位,放弃报名的考生缴费的给予退费。

5.打印准考证。交费人员请务必于2019年9月5日至7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为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2.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必须选择蒙古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8日上午9:00至11:00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分数线及成绩公布。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聘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2:1的职位,将相应减少聘用人数或予以取消。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2: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及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参加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醒: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计算机速录测试资格,按照该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资格复审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属自治区检察院、各盟市地区检察(分)院负责。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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