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企业编制人员公告【招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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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企业编制人员公告【招5人】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路桥区社发”)是路桥区国资办一类监管企业,成立于2017年4月,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教育、科技、医疗、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开发等投资经营。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人员性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uqiao.gov.cn)。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并具备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4.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路桥区社发综合管理部(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商城国际20楼2002室)。

3.报名办法: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任职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社保缴纳清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照2张。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路桥区社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准考证领取:2019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路桥区社发综合管理部领取。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考生须在当天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科目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名单公布后两天内,如遇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须本人提交书面材料),则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按总成绩排名。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uqiao.gov.cn)上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工作单位与社保缴纳一致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咨询与监督

联系单位: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财富大道商城国际20楼2002室。

邮编:318053;电话:0576-89200291。

联系人:张女士,李女士。

未尽事宜,由路桥区社发负责解释或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通告。

点击下载>>>

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docx

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诚信承诺书(暂未公布)

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

原标题:台州市路桥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qiao.gov.cn/InfoPub/ArticleView.aspx?ID=27851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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