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甘孜州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8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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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甘孜州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招89人】

五、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不足2:1比例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六、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09:00至2019年8月9日18:00。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rsks.gzz.gov.cn/)。

3.报名流程:

(1)填写《报考信息表》。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专业学科(岗位),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19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后的两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两天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2019年8月5日-8月11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50元/科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共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加试《藏语文》的岗位,共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150元/人。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

(四)岗位调整

报名缴费结束,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2:1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告。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且报考岗位招聘名额未被取消的考生,于2019年8月22日—8月25日12:00前,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专业学科设置

中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计算机、音乐、体育、藏语文、藏数学、藏化学、藏地理、藏生物共12个学科。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藏语文共6个学科。

幼儿园设普通幼儿教育1个学科。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25日。

上午 09:00—11:00 《教育公共基础》

下午 13:00—15:00 《专业学科》

16:00—17:30  加试《藏语文》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含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户口簿等),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同上)中加2分,不超过6分。

(3)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的退役士兵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文件享受加分。具体标准为: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总成绩(同上)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士官、学员、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于2019年8月22日—23日工作时间内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情歌广场农牧大楼815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审核登记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民政局)出具的证明(需注明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情况)、考核材料或鉴定表、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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