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招聘机场检验检疫协检员公告【20人】
3.报名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大厅(机场中州第一门西北侧金融广场财政局一楼)。
4.报名材料:
(1)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粘贴报名表)。
(2)应试者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经单位同意参加考试,取得聘用资格的,如原单位不同意调出者,不予聘用。
(3)应试者需填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并在报名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试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试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应试者未按有关要求参加招聘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组织单位会同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管委会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人员实行派遣聘用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由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http://www.zzhkg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1—86198296
原标题:航空港实验区公开招聘机场检验检疫协检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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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综合服务中心
2015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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