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铜仁市碧江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公告【招1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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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铜仁市碧江区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公告【招110人】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9〕7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教发〔2019〕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特殊情况可适当招聘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具体详见《铜仁市碧江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界定目录》(附件2)),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碧江区招聘的初中和小学教师均为国家“特岗计划”,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二)区“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区“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且为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

报考人员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具备下列户籍条件之一方可报名:①本人户籍属碧江区常住户口或本区户籍生源毕业生;②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是碧江区户籍且定居本区满三年以上;③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属中央、省驻铜仁城区国家单位或铜仁市直、区直国家单位正式干部职工;④本人户口迁入或挂靠本区亲属的,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五年以上;⑤外地人与本区人结婚的,其结婚证、户籍迁移时间须在2019年6月1日前。⑥父母户口常住碧江区,本人户口迁出的(因结婚迁出的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在编教师(含2016、2017、2018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1.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加分事项

1、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山村幼儿园建设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铜府发〔2014〕12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幼教志愿者,在公办幼儿教师招考录用中享受总分加3分的待遇”,本次招聘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第一阶段面试和第二阶段笔试、面试总成绩中加3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关证件(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区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于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总成绩中加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招聘指标

碧江区2019年“特岗计划” 招聘指标110名,其中特岗初中教师44名,小学教师54名;区级特岗幼儿园教师12名,具体岗位招聘情况见《铜仁市碧江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区“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三)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安排在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

四、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只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区“特岗计划”)的普通高校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即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专业,具体详见《铜仁市碧江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应界定目录》(附件2)。

第二阶段可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流程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117.135.237.12:8080)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相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碧江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bjq.gov.cn/)、“碧江微教育”(微信号:trbjjy)。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26日(8:30-17: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第一商业大道原碧江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锦江广场旁原商校)。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区“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本区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提供毕业成绩单、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该表所填专业必须与毕业证登记专业一致);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网上注册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的《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建立报考考生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30日。

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形式和内容:试讲(教),按小学、初中、幼儿园三个学段进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和评分标准)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制定。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国家、区“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发〔2004〕10号)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从到低分录取,如未完成招聘任务出现空缺岗位,在报考本区且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可录取到空缺岗位。

被录取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区签订聘任合同。报考人员在2019年8月2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二阶段岗位指标

7月8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并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1日后在“贵州教育厅门户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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