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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衡山县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补充通知

2019年初中、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因时间紧、任务重,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县依据省预备文件制定了《关于做好衡山县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山教通〔2019〕76号),现已下发至各单位。近日,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20号)、《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9〕21号) 系列正式文件,根据新文件精神,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

县市区教育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

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志愿填报前登陆网上志愿填报系统(www.hneao.cn/ks)确认考生户籍信息,确保网上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薄上户籍信息一致。考生的网上户籍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户籍信息确认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录取及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本文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志愿栏中填报有关志愿;其中填报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填报相应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

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生源不足的可以适当降低分数录取,但最多不超过20分),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附件7),并将《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函告有关县教育局。

(五)签订《湖南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县教育局依据市教育局函告的《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所有录取考生与本县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一式四份)。市教育局汇总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7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达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薄供县教育局审查考生的有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县教育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招生学校于8月10日前,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19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附件8),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

根据湘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为农村初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促进公费定向师范生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2019年,在本科层次初中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本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专科层次小学教师、专科层次小学教师(扶贫)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中,当普通计划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时,继续实施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生源条件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5%,在生源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起点农村教师、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

衡山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5日

来源:http://www.hengshan.gov.cn/jyj/xxgk/tzgg/201906/t20190617_286264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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