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淄博建筑工程学校招聘教师公告【招11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山东淄博建筑工程学校招聘教师公告【招11人】

根据淄博市建筑工程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此次招聘岗位为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6月1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6月11日。

招聘岗位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建筑工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三、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按提交材料要求将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

岗位报名邮箱:zbjzgcxx2019@126.com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09:00-6月25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6月12日09:00-6月26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等有关信息均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3.此次招聘笔试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调整后为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在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发布的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