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屯溪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考核通知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8安徽屯溪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考核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5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屯溪区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屯人社〔2018〕3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屯溪区各镇、街道2018年度在职在岗工作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

二、考核内容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考核应当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绩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专业技术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识更新等情况。

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

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标准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改革创新,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认真负责;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道德品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组织纪律性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

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等次比例

以各镇、街道为单位,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名额,年度考核比例执行百分比累计制,原则上达到0.6个名额可以评一个,余或欠比例累计到下年度。对考核为等次的特岗人员予以通报表扬,用人单位对考核为的特岗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年度书面总结,重点是履行职责的工作实绩,填写《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二)由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单位工作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拟确定为等次的特岗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至7个工作日;

(三)将年度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

六、有关事项

(一)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单位签订了“离岗创业”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基层特岗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等次;受记过处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基层特岗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三)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基层特定岗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认真履行考核备案手续

2018年度考核结束后,各镇、街道将《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考核结果名册》报屯溪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

八、严格时间节点,确保考核工作按时完成

各镇、街道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考核工作,并上报考核结果。

联系人:张巍、詹莹 联系电话:2514998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xlsx

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考核结果名册.xlsx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6月3日

文章来源: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136270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