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8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8名,协助民警开展治安管理勤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见下表
岗位 名称 | 人数 | 相关资格条件 | 工作地点 |
辅警 | 144 | 1、能适应24小时轮值班和备勤工作; 2、招聘女性辅警人数不超招录总人数10%; 3、具有良好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 具体工作岗位和地点由用人单位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在全局范围内安排,并服从调配。 |
电工 | 1 | 1、持有电工证, 2、男性及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3、能适应24小时轮值班和备勤工作。 | |
厨工 | 23 | 1、身体健康; 2、有厨房工作经验或相关技能者优先。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在4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具有高中毕业(含中技、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应聘厨工、电工岗位人员以及有特殊经验或者技能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等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精神病史,无纹身,无染鲜艳彩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