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书记员30人,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叶城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2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4日至1997年5月24日期间出生)(在法院工作满5年,且其他报名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计算机、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8.本级法院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叶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jyc.gov.cn)及叶城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ksyc.xjcourt.org)、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方式发布招聘简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