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2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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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聘公告【招20人】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0年,坐落在省会合肥,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是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第九、十、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现有双凤、庐阳两个校区,在校生12000余人,现有专业45个,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专业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大师。2010-2018年,在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共斩获384个奖项。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稳定,是全省就业先进单位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首批进入“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为加快发展,广泛吸纳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20名。为做好2019年度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6月18日。

报考人员以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电子及扫描件材料:①个人简历;②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③《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等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agy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专业。

应聘材料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文件夹也请以“姓名/岗位代码+专业”格式命名。如“张三/9001395+会计学”。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我校资格审查组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经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在网站进行公布。(http://www.ahbvc.edu.cn/)。经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报考人员。

(二)资格复审

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复印件含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含前期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条件中有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当场签署“诚信承诺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笔试和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通知,见网站公告栏。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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