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140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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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1400人)

一、目标任务

2019年,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全省选拔招募14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服务(其中支医岗位选拔招募指标单列),服务期为2年。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为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甘肃生源201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毕业2年以内和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2年以内的也可报名。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

3.具有从事基层服务工作的身体条件,并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习成绩合格,能按期提交毕业证和报到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支医岗位的研究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本科生专业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医学门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专科生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医药卫生大类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包含在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或所学专业与以上专业门(大)类规定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专业属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门(大)类范围,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支医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不予通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提交报名申请(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8:00)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www.rst.gansu.gov.cn),进入“甘肃省2019年基层服务项目报名系统入口”,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拔招募公告和《诚信承诺书》,逐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限填报生源县(市、区)的服务岗位,个别因婚姻关系等原因家庭户籍已发生变更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填报新家庭户籍所在地服务岗位,新家庭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12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二)报名信息修改确认(2019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2∶00)

报名信息提交后,由计算机统一对报考信息即时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已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基层服务项目或服务岗位。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它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向报考服务地市(州)人社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市(州)人社部门汇总后及时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考生申请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1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打印《准考证》(2019年6月17日10∶00至6月22日8∶3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并提前熟悉考点。

四、指标分解

选拔指标由省人社厅根据各地报名人数和岗位需求数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并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给予倾斜,对支医岗位和“两州一县”、兰州新区选拔招募指标单列下达。各市(州)参照省上分解办法负责向县(市、区)分解下达指标,支医岗位指标根据报名人数和本地实际研究分解下达。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加分由有关市(州)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加分不得超过5分),不加分的可采取对少数民族考生单列选拔指标的办法给予适当倾斜。有关加分及指标分解方案由各市(州)确定后在6月12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考试

(一)考试组织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考试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选拔招募工作。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考试报名、信息汇总、命题制卷(包括藏文试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公布等考务组织工作。各市(州)、县(市、区)考务实施机构要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兰州新区考试组织等工作由兰州新区会同兰州市共同负责实施。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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