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招聘11公告
2. 面试(占总分 4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比例为 1:2确定面试人员(入围排名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考生确定。面试考官由市东方市天安乡政府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原则上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体检。
3. 笔试、 面试后,按比例计算各个考生的综合成绩, 若出现同分数者,如有政府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者优先考虑,其余情况下,以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入围人员中,出现排名末位两人或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且超过计划录入人数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从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
1. 笔试、 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 3 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 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 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1. 体检结束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四项招聘程序中第(三)小项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进行逐条审查。
2. 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不在其它途径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天安乡政府党政办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天安乡政府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拟聘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天安乡政府工作。
五、工资福利待遇
1. 录用乡政府党政办、党建办、扶贫工作站、财务室、民政办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4350元/人/月,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单位及个人五险。
3、录用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4350元/人/月、3850元/人/月、2850元/人/月(详见附件),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单位及个人五险。
以上聘用人员费用从天安乡人民政府工作经费项目中列支,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六、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天安乡党政办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安乡人民政府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天安乡人民政府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天安乡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730188(乡党政办)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原标题: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招聘政府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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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天安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zl/dfstaz/xxgkml/201904/t20190424_253878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