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告【招3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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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告【招38人】

2.面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我校从应聘01-06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 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1)01、02、03、04、05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和答辩,其中模拟上课占70%,答辩占30%。

(2)06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其中模拟上课占30%,答辩占10%,专业技能占60%。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二)岗位代码为07-15岗位:

报考岗位代码为07-15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考核。考核前,我校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我校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我校如实采集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考核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我校制定的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01-06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

2.07-15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考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01-06岗位按模拟上课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模拟上课成绩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答辩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答辩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07-15岗位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我校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01-06岗位按模拟上课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模拟上课成绩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答辩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答辩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07-15岗位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校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我校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由我校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01-06岗位按模拟上课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模拟上课成绩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答辩成绩由到低分排列,答辩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07-15岗位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咨询电话:

0516- 87893608 联系人:李老师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0516-87893369 联系人:杜老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原标题: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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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2019年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公开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2019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目录.doc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

2019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2625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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