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无锡市惠山区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公告(第一次)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9年第一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并已通过现场确认的教师资格申请人。
二、提供材料
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时间
4月19日、4月27日,上午7∶45-10∶00
注意:逾期视作自主放弃体检,终止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四、体检费用
按医院有关收费标准收取,申请人自费。可现金、支付宝、微信付费。
五、体检地点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医院医疗大楼西侧),可乘地铁2号线至小桃园站下,或乘公交线路:2、26、87、88、89、131、766路等至第九人民医院站下。
六、有关体检规定
1.申请人在体检中心缴费拍照处,应向工作人员报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惠山区教育局)及是否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人体检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的,请增加胸片项目检查。
3.申请人务必于上午10:00前到达九院体检中心空腹抽血检查。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念珠菌等检查项目。
4.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体检,有无故漏检项目的,将视同不合格处理。
5.体检表由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统一转交惠山区教育局,不需申请人私自领取。
6.体检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惠山教育信息网”查看认定结果公告。
原标题:2019年无锡市惠山区第一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的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hsjy.net/web/sub/detail.aspx?28C3A5A2FCEA5CD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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