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栾川县选调乡村振兴助理员30人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国人部发?2007?134号)和《2019年浙江省省市机关面向部分“双”高校择优选调应届毕为更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充实到乡镇乡村振兴重点村工作,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组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计划
面向我县除县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外的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岗,且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中,选调乡镇乡村振兴助理员(事业全供)3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19年5月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 5月31 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