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银行总行社会招聘公告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Tianjin CO.,LTD.),简称天津银行(Bank of Tianjin ),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578,总部位于天津。截止2018年末,公司注册资本60.7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477.21亿元人民币。在股权结构中,内资法人股占比65.54%,H股占比29.07%,内资自然人股占比5.39%。其中,国有股东占总股本比例为49.67%。
主要股东有: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92%;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95%;天津市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2%;天津渤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8.02%。
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65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成为首批获准组建的5家城市合作银行之一。1998年8月,按照国务院要求,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6年,引入澳新银行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2007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天津银行”,并获准跨区域经营,先后在北京、石家庄、上海、济南、成都设立一级分行,从地方银行变身为区域性股份制银行。2016年3月,在香港上市,成为天津市国有企业IPO募集资金和资产规模的上市公司。
截止2018年末,天津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设有1家营业部、6家中心支行、7家一级分行及6家二级分行,共计230家营业机构。出资设立了天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蓟州村镇银行以及宁夏和新疆自治区7家津汇村镇银行,机构布局覆盖京津冀、长三角及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总行投资银行部、金融市场部、E天津银行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投资银行部
(一)产品销售团队经理
岗位职责:
1.负责带领团队拓展销售渠道并承担相应销售指标;
2.负责组织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包括备案、路演、簿记建档、分销等;
3.负责带领团队开展各类债券的参团分销工作;
4.负责带领团队进行投行产品销售渠道的建设、拓展和维护工作;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银行、券商、基金销售经验或者金融市场、同业相关金融工作经验4年(含)以上,具有2年以上的部门或团队管理经历,其中有丰富同业资源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任务执行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5.工作认真踏实、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及市场资源;吃苦耐劳、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天津银行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二)创新及风险团队经理
岗位职责:
1.根据总行战略规划,对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融资、并购业务等投行创新业务进行研发,制定业务发展规划、产品制度及操作流程,并组织落实,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2.负责带领团队跟踪分析投行创新业务的市场动态,拟定本行战略重点行业研究报告;
3.负责带领团队协助分支机构营销客户,并提供专业指导,完成投行创新产品的行内培训工作;
4.负责带领团队受理并审核分支机构上报的投行创新业务;
5.负责投行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工作,根据行内要求,独立或配合总行风险部门或外部监管机构完成全行投行业务的检视工作;
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40周岁以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4年(含)以上金融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融资、并购业务等投行创新业务及其风险管理控制,有2年以上的部门或团队管理经历。
4.拥有CPA、CFA、FRM、ACCA等一项或多项资格证书者优先。
5.工作认真踏实、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营销能力、市场分析判断能力、的逻辑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吃苦耐劳,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天津银行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三)承销发行岗
岗位职责:
1.以北京地区为主,负责全国销售渠道的建设、拓展和维护工作;
2.负责本行各类债券的销售、发行工作,包括投资人寻找、产品路演、簿记建档、参团分销等;
3.负责行内各类资产以及相应产品的销售工作;
4.负责与监管机构、交易平台的沟通。
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行业2年(含)以上,具有债券或相关金融产品销售经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适应长期出差,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符合天津银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