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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河南通许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教育部、河南省开封市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通许县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开封市内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 2015年(含)前入学、因故(未取得普通话证书、体检不合格、未取得毕业证书等)毕业当年在未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开封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开封市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要求,我县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1、面向社会人员(含2019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认定

(1)网上申报时间:4月22日-6月17日(6月1-6日网站关闭),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

(2)体检时间:6月20日—22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具体体检时间及医院请参看体检通知)

(3)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至6月28日。

2.面向应届师范生认定

2019年全省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集体报送申请人材料,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审核认定。

(1)应届师范生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30日。

5月21日—5月24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要求,集中将相关院校提交的材料报送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5月15日之前,相关院校将审核材料报送认定机构)

(2)体检时间:5月25日—29日申请人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体检医院以各认定机构发布公告为准)。

(3)5月27日至5月31日,申请人向本校相关部门递交现场确认材料。

(4)审查认定阶段(6月17日至6月21日)

6月17日至6月21日,相关院校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有关院校。

(5)领取教师资格证书(7月1日至7月25日)有关院校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持有效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等)及时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

(一)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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