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招62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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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招62人】

(二)缴费确认

时间:4月24日9时—4月2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5月13日9时—5月19日17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县以下机关单位及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二)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职位2” 招考的,考试类别为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9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科目按规定做雷同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能测评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公务员局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九、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公安(林业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级机关单位(除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外)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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