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南阳市西峡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南阳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西峡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西峡县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在西峡县、或持有西峡县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西峡县的中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4月22日-6月17日
2.体检时间:6月20日
3.体检地点:西峡县中医院(原公疗医院)
4.体检注意事项:
(1)早上6:30 开始。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和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http://jszg.haedu.gov.cn”);
(3)请于6月23日,本人携带身份证(代领者携带体检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西峡县中医院(原公疗医院)领取体检结果;
(4)体检费用自理。
5.现场确认时间:6月24日-6月27日,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申请人到西峡县教体局人事股提交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