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河南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9上半年河南三门峡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国家、省、我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三门峡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三门峡市内2015年(含)前入学且2019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二)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三门峡市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或就读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三门峡市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厅要求, 2019年上半年共开展两次认定工作:

(一)面向社会人员认定

1.网上申报时间:4月22日-6月17日(6月1-6日网站关闭),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网报照片禁止PS,否则,不予受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三门峡市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2.体检时间及地点:

(1)申请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请于6月24日至6月26日集中到三门峡市直机关医院(地址:文明路中段实验中学对面,联系电话:0398-2846168)进行体检。

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达指定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申请人必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按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所在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3.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1)申请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于6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三门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7楼706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银山大厦,联系电话:2775358。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按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所在地的县(市、区)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4.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于7月25日前完成。请申请人关注网站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