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重庆市梁平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5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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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重庆市梁平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招50人】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的考生,于2019年5月9日至5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能力等。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5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者或成绩为0分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七)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梁平教育网(http://edu.cqlp.gov.cn/)“人事报名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梁平区教委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承诺书》,手写签字。

3.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4.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交复印件,并交验盖有毕业公章原件)、学籍证明(盖有公章的原件)。如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则按第4条提供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7.学业成绩单:①报考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学历层次所修学业成绩单(主要用于认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如果毕业证书上已明确注明为“师范类”则可不提供成绩单);②报考岗位要求了专业方向(如语文方向、数学方向等)、但毕业证上没有明确专业方向的,也须提供学业成绩单。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毕业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8.在职在编人员须有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4)。

9.报考语文岗位的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及交验原件;报考英语岗位的提供英语专业四级(TEM4)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

10.《一览表》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3张。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八)面试。

1.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比例为1:2,按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信息”栏目予以通知。

3.面试方式和分值。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其中“特殊教育”岗位也可用手语方式进行讲课。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区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梁平区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特殊教育岗位除听力外),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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