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招3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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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招30人】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请随时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含照片),考生须事先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3.身份证;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所学科目成绩单(需同时加盖教务部门和院系公章);

5.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需加盖院系以上党组织印章);

7.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5张(须与报名系统照片同底版)。

享受减免体检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确认和后续体检费用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成绩。为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事宜请关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以学历高低排序,学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选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人员均使用事业编制,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工作,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收取考务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572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及招聘通知、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原标题: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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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专业指导目录.doc

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2019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doc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xqrc.com/notice/101425_for_detail.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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