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招聘公告【招1人】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3.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统一命制。
4.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6月18日8:00至6月21日16:00。
5.面试时间:6月22日至6月23日。
6.面试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长实道(天津市图书馆复康路馆后门)
7.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8.报送面试成绩:6月24日至6月25日到考评中心报送结构化面谈成绩。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
7月3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中心公告栏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可多次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应先提交所在单位或提供的政审材料,再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可多次递补)。
八、公示
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审核后,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公告栏张榜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可多次递补)。
九、备案
按照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 022-27215948
监督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 022-23318236
十一、本方案中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负责的工作内容,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报考须知等文件。
原标题: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 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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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
2019年4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hgbys.tj.gov.cn/pages/detail.html#?id=4267857dfc9b44ce8ad9be5bf28aa46e&type=0/2/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