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6人公告公告【招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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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德宏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6人公告公告【招6人】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dhrs.dh.gov.cn)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执行。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每个岗位考试类别请考生查看岗位计划表。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满分100分,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分×100)+加分。

(二)加分

据军人立功受奖等贡献情况给予随军家属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由所在部队报德宏军分区集中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计入总成绩(综合成绩)。

1、烈士的随军家属加20分,因公牺牲(死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15分。

2、因公致残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1级伤残,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2级伤残,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3级伤残,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4-5级伤残,随军家属加2分;军人6-7级伤残,随军家属加1分。

3、立功受奖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军人受军委总部表彰或荣获荣誉称号1次随军家属加5分;军人获一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4分;军人受军级(省级)单位表彰或获二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3分;军人获三等功奖励1次随军家属加0.5分;

4、职务军人的随军家属加分:正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5分; 正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5分; 副师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4分;副师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5分;正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3分;正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5分;副团级实职领导的随军家属加2分;副团级非领导的随军家属加1.5分;正营级职务的随军家属加1分。

5、军人军龄加分:满1—5年(含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5分;满6—10年(含1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6分;满11—15年(含15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7分;满16—20年(含20年)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0.8分;满21(含21年)及以上军龄的,每年军龄加照顾分1分。(烈士、因公牺牲、死亡军人军龄计算到牺牲、死亡当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6、随军家属随军时间加分:随军家属随军每满一年加照顾分0.2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考生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条件是否相符进行对比核实),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随军家属审核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含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并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报考相应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该岗位成绩依次递补。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证明。

(四)体检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体检合格的考生,列入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dhrs.d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3、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或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二)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及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加报名考试,否则,不但影响考生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个人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该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dhrs.dh.gov.cn/)查询。

联系电话:

0692—2256034(德宏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692-2217212

原标题:德宏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公告

点击下载>>>

1、德宏州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计划表.xlsx

2、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x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9 年版).pdf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3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dhrs.dh.gov.cn/Web/Detail.aspx?id=3299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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