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专项招聘公告【招22人】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市人社局核准。
(四)公布笔试成绩
随州职院组织专家阅卷,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直接咨询招聘单位现场工作人员。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随州职院依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报市人社局核准。
(二)通知面试考生。招聘单位在公布笔试成绩后及时通知面试入围考生,并告知考生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安排等必须知晓的其他事项。
(三)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备案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湖北医药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22-3809886,13597848241(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张宝华)
原标题: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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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vtc.cn/info/1040/1322.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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