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教师岗位专项招聘公告【招10人】
为了满足教学岗位用人需求,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和上级主管部门省地质局有关通知,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校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高职)学院,是国土资源行业示范性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是湖北省地质局。
二、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是在省地质局领导下开展的,根据省地质局批复,2019年专项招聘共招聘教师岗位8个,人数10人,涉及岗位需要专业为:设计学(首饰设计与工艺教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宝石学、摄影测量与遥感、车辆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2人)、思想政治教育(2人)。
三、招聘原则及范围
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范围为北京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石油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地质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的要求;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人事部门受理。
网上报名须填写《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才引智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和个人证件扫描件发至邮箱:63337561@qq.com
现场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育才路399号图文行政中心人事处608办公室,现场填资格审核表进行审查。
2.报名时间:考生应在2019年3月8日17:00至2019年3月28日17:00内向人事部门提出书面报考申请。
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费用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招才引智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外地报考人员可先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在进行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3.考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必须和岗位设置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