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省禹城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1批次)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禹城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第1批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禹城市的中国公民,可在禹城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所在地在禹城市的,由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第1批次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2019年3月26日8:00—4月1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到德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考生参加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体检。
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指定的体检机构及时间安排:
时间:2019年3月26日-4月1日7:30-10:30(3月30、31日周六、周日除外),请合理安排体检时间,有时人员可能较集中,若无法排上体检,请您多加体谅,另外选择体检时间。
地点:禹城市人民医院查体中心
禹城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7654321
费用:90元
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与网上申请上传照片一致;填写好姓名和既往病史)到禹城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
请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再饮水、进食,休息,体检当天早晨空腹参加体检。备孕、怀孕和正在哺乳期的申请人不能进行X光检查。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保存,待申请教师资格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