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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招38人】

根据《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为助推全市产业科创中心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拟引进38名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具有双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一百名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同时本科阶段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双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高校世界排名依据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2)。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放宽到35周岁,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40周岁;户籍不限;

4、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是指取得研究生学历后、截止2019年4月14日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2018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就业推荐表或研究生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社保缴费清单、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ksjqrc@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毕业院校+学历+所学专业+手机号码”。在整个引进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综合评价

不设笔试环节,由市紧缺专业人才储备中心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者进行综合评价,按不高于引进计划数5∶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公布。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中国昆山网公示。

六、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在中国昆山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经引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递补。

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资格。

八、人员管理和待遇

1、引进的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与昆山市紧缺专业人才储备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岗位需求安排到全市各相关单位工作、学习和锻炼。合同期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2、工资待遇参照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合同期内,硕士年薪不低于15.5万元,博士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薪不低于16.5万元,定编后年薪20万元左右,并依据个人表现逐年增长。

3、合同期内,经考核合格享受生活补贴(硕士1万元、博士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1.5万元),并根据住房实际情况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每月)。

4、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优先聘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用人单位出现中层职位空缺时,优先推荐提拔;五年内连续两年或者累计三年考核的,优先纳入昆山市青年后备干部库进行培养管理。

5、符合市人才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相应人才津贴评审,优先推荐申报省 “博士计划” 、省 “333工程” 等高端人才项目。

九、本简章由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工作咨询电话:0512-57386126

原标题: 2019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点击下载>>>

2019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019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名校研究生)

2019年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专技人员)

昆山市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

引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15日

来源:http://www.ks.gov.cn/xwnr?id=33490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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