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黔江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招8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黔江区服务期满的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黔江区面向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一览表》岗位所需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5. 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黔江区2015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非黔江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5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在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按照公开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络报名。
时间:2019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点: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2301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新城公共服务中心2号楼)。
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黔江区面向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费50元。
本次招聘接受委托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委托书内应详细写明委托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委托书外均需查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3.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将在报名当日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4.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在1983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时间:2019年3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地点: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老城办公楼四楼(城西街道新华大道西段城西七路3号)。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当天,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qianjiang.gov.cn)公告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九、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拟聘岗位和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二、其他
请考生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密切关注黔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信息,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原标题:黔江区面向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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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黔江区面向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015年黔江区面向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www.qianjiang.gov.cn/html/21/4057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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