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唐山迁安选聘事业编教师60名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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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唐山迁安选聘事业编教师60名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2019年到重点院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60名,其中语文教师8名、数学教师8名、英语教师8名、物理教师8名、化学教师6名、生物教师9名、政治教师3名、历史教师5名、地理教师5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师范类“双”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需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日制(非在职)师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需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5、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具有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1日至2001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迁安市2019年到重点院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9年3月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9年3月20日—3月22日,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9年到重点院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如实填写、需上传正规电子照片)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qaxpyxjs@126.com(将上述材料形成压缩文件上传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3XXXXXXXXX)。选聘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1、适岗性评价。用人单位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5名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初中或高中现行教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外张贴。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分报考学科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查阅档案,与拟聘用人员、院校相关人员面谈考核。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面试地点公开栏内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就业协议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

  (八)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未按时取得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中共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分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公开选聘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7639202,联系人:廉老师、刘老师;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5215515,联系人:徐老师

  中共迁安市委组织部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中共迁安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迁安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岗位信息表、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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