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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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3人】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及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同意或市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3月25日0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时间:2019年4月17日—19日。

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联系。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

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9:00—11:30。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局参照省标准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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