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宁夏灵武市有关单位选调机关人员公告【招10人】
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要求,为补充灵武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委组织部机关空缺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经请示市委,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同意,拟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人数
面向全区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其中:
1.市委办公室拟公开选调行政编制文秘及督查工作人员4名;
2.市人大办公室拟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
3.市委组织部拟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党务工作专干2名,干部(人才)工作专干2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忠诚干净担当,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须为公务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的服务期须满5年(截止2019年1月1日,含试用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1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六)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七)选调岗位条件:
1.报考市委办公室岗位的人员须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且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报考市人大办公室岗位的人员须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及综合协调能力,法学、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报考市委组织部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汉语言文学、文秘、经济学、计算机、政治学、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学历,且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一)曾受过党政纪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选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三)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
(四)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灵武电视台、灵武党建网(http://www.nxlwdj.gov.cn/)、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lw.gov.cn/)、灵武市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廉政灵武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公开选调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8日至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lw.gov.cn/)自行下载填写《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见附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现场报名者携带“报名需提供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灵武市委办公室615室(灵武市灵州大道灵武党政大楼6楼)报名,网上报名者将“报名需提供材料”影印件发至lwsgkxd@163.com报名。
4.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或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并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组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四)确定初步人选
采取资历量化和面试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
1.资历量化(40%):根据《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所列指标,计算报名人员的资历量化总分(百分制)。对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官小组,考官数为7人。采取现场抽签确定序号、逐一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报名者总成绩。即总成绩=资历量化总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比例1:1.5确定初步人选,并在适当范围公布。
(五)考察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六)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结束后,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召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组织一次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最终体检有不合格人员的,在初步选调人选中再次进行筛选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转任人员先到选调单位跟班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市编办按组织程序及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评价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由选调单位出具该人员跟班试用情况的组织鉴定,客观反映其现实表现。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武市相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晓蕾 赵 杰
报名电话:0951-4021026
岗位咨询电话:0951-4021026(市委办公室)
0951-4021499(市人大办公室)
0951-4021107(市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951-4025077
原标题:灵武市有关单位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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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nxlwdj.gov.cn/html/tongzhigonggao/2019-03-08/216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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