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奉节县赴高校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40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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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奉节县赴高校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40人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进人才,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相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奉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赴高校公开招聘奉节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38名,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信息发布中心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纪律处分记录;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

7.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8.自愿在奉节县最低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不能向县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前取得,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认真查看“招聘范围和对象”、“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需准确理解招聘简章。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时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3月15日上午8:30—下午14:30在西南大学(北碚区)招生就业处。

教育类招聘联系电话:15826415777,联系人:杨静

气象类招聘联系电话:15223733088,联系人:左燕丽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一份;③《重庆市奉节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④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⑤经签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份;⑥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收取上述材料,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谁审核谁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名当天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fj.cq.gov.cn/zwgk/690/)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考试考核等相关事宜。

(三)专业不符问题处理。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考试: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术测试。

教育类考生专业技能测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气象类考生专业技能测试为气象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100分。

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专业技能测试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备案。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考点统一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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