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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平凉市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财会〔2019〕4号)精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9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公务员不能参加考试和评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学历和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10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

(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收)工作25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职务5年以上,可评审单位有效或企业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5)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

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报考年度当年年底前,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取得学历前专业工作年限减半计算。

(三)报名办法

1.我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后方可完成报名。

4.我省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0日至25日,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1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及缴费(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29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四)人事部门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

(一)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师资格证书。

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内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甘肃省内)成绩合格单》。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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