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广东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选聘职员公告【招1人】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相关规定,经核准,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市药检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职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选聘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名,详见《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2019年2月选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取得的学位要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4.报考年龄: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2019年2月22 日(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9年2月22 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1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本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市药检院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至11:30。
2.地点: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二楼A207(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中二道28号)。
3.联系电话:0755-26031968。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样表见附件2);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
4.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学历学位的真实性,最迟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否则视为不符合条件取消拟聘用资格);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报名资料由选聘单位留存。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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