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望花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望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望花区司法局会同望花区人民法院、望花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以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再次随机抽选后,拟任以下102名同志为望花区人民陪审员,予以公示。
英莉(女)、赵玉龙、唐克生、逮苗苗(女)、刘宝英(女)、 宋鸽(女)、 艾民、 庞振然(女)、窦敏(女)、 胡昕(女)、张琦(女)、 赵梦晗(女)、张楠(女)、王道明、 姜英(女)、陈飞、刘俭、郭晶(女) 、 张立军、杨宝魁、赵琨、丁笑(女)、赵鸿艳(女)、陈艳(女)、朱秀玉(女)、崔德福、吴志敏(女)、赵洁(女)、金守安、赵辉、项立秋(女)、刘艳丽(女)、鲍静、(女)、刘金梁、肇恒芹(女)、牟凤英(女)、朱利(女)、崔银贵、袁喜龙、苏文涛、郭海、张静(女)、张国平(女)、宁淑清(女)、夏玉琢(女)、王岩(女)、田?(女)、杨月玲(女)、庄文玲(女)、吕成民、张晨霞(女)、邓晓宁(女)、王丽(女)、李松(女)、洪启峰、朱晶(女)、马国玉(女)、郭丽娜(女)、黄天悦、谷怀宇、朱爽(女)、孙雪(女)、肖飞(女)、丁爱娟(女)、许鹏、贺秀梅(女)、杨?(女)、花晓红(女)、林树梅(女)、侯萌、鞠春江、王英华(女)、胡俊华(女)、赵红(女)、曹勇、周瑞华(女)、马菲(女)、于景秋(女)、高松(女)、张金荣(女)、梁秀清(女)、王凤均、马涛(女)、李立光、金蔚(女)、谢磊、许玉明、隋诗文(女)、张彩凤(女)、李萍(女)、刘世俊、白雪梅(女)、赵鹏、王贵春、刘杨(女)、王丹(女)、郭洪伟、佟艳(女)、关迎(女)、韩旭(女)、丁巍(女)、姜元林
公示期为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在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望花区司法局反映。
联系电话:56660148
原标题:望花区人民陪审员拟任公示
望花区司法局 望花区人民法院 望花公安分局
2019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