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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贵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公示和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为做好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址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9年1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址: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五楼会议室。

三、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1: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到低分确定,末尾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册详见附件1)。

四、所需材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截止到2018年11月25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市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居、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市“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市)级及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2)报考截止到2018年11月25日在兴仁市从事乡村医师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临床执业护师资格证书》及以上的乡村医师,需持乡镇卫生院证明,并由市卫计局审核盖章确认。

(3)报考职位限制兴仁市户籍或兴仁生源的,须持近期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截止到2018年11月25日在兴仁市任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满1届以上的职位,须持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5)报考兴仁市户籍(兴仁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的考生,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市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签署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

(二)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主动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含递补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与所报考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拟定于2019年2月中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准备。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gzxr.gov.cn)”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考单位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原标题: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点击下载>>>

1.2018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18年兴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兴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来源:http://www.gzxr.gov.cn/xwzx/tzgg/201901/t20190121_374106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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