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夏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人】
4.报名注意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9年1月21日9:00--17:00。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登陆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考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考务机构承担。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两科各占50%),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命题范围是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资料分析等。
难易程度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相应专业中等水平。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要在相应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布时间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委员会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小组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科局、卫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进行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提供)、报到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现场验证(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相应网站及媒体公示3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公示期满后,向无异议人员发放参加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时,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中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立即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必须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并在相应的信息发布媒体予以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并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及时将体检结果移交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体检结果在相应的网站和媒体进行3天公示。
2.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遵纪守法证明,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原网站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后正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核发《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相关部门办理、工资等手续,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执行事业单位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工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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