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金华市婺城区面向金华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公告【招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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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金华市婺城区面向金华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公告【招3人】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选优配强国企领导班子,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金华市江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金华市婺城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名,按照正科级别管理。如无合适人选,相应增加副总经理职位1名(主持工作),岗位资格条件参照董事长(总经理)岗位资格条件,职务按照副科级别管理,享受副总经理待遇。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丰富的投融资、资本运作等专业知识和经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详见婺城区属国有企业选聘领导人员资格条件表)

1.范围:金华市、各县(市、区)各级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规模以上企业工作人员;

2.年龄:男性在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4.任职经历:现任金华市、各县(市、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规模以上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满2年;

5.专业管理经历: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专业管理经历不限;金华市江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一般应具备市政、房屋等工程建设、企业管理、金融运行或财务管理等专业管理经验,具有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的优先;金华市婺城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一般应具备交通工程建设、企业管理、金融运行或财务管理等专业管理经验,具有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的优先。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一般由各单位党组织按照选聘条件择优推荐,本人符合选聘条件的,也可以通过自荐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行政中心南楼905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9—82338268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填写《婺城区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任或曾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或专业经历证明;

(3)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能体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主持或参与项目的证明材料;

(6)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

以上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证明章。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单位党委(党组)和个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

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以上的,进入招聘下一程序,不足3:1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由区委另行决定。

五、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履历业绩评估、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面试设合格分。按履历业绩评估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50%,考察成绩的20%合计总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面试成绩加履历业绩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打分。

七、讨论决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和能岗相适原则,择优提出拟聘任人选,由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如无合适人选,相关职位可空缺。

八、公示和聘任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身份人员需辞去公职。

九、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的薪酬待遇按婺城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录用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一个聘期为3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

3.聘用期间如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解聘情形,可以解除聘用关系。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原标题:婺城区面向金华市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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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中公职人员辞职任公司领导人员待遇方案

婺城区属国有企业选聘领导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表

婺城区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

婺城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www.wuch.gov.cn/zwgk/tzgg/24179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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