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闻喜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19人)(5)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闻喜县2018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一》。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时间为准(报名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需1988年1月4日以后出生;报名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需1983年1月4日以后出生;报名岗位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需1978年1月4日以后出生)。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9年1月4日为截止日期。
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闻喜县政府网、闻喜党建网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