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甘肃肃北县招聘盐业监管执法人员公告【招3人】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肃北县人社局组织,肃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肃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实施,通过应聘人员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8)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合招聘的。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
将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岗位。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县人社部门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拔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核或者其他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咨询电话:
肃北县人社局 0937-8126207
肃北县工信局 0937-8122931
肃北县食药局 0937-8128136
原标题: 肃北县公开招聘盐业监管执法人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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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8年12月17日
来源:http://www.jqrc.net/Item/Show.asp?m=1&d=114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