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14人)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积极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8年我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硕士研究生6 名,本科及以上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2018年之前毕业(包括2018年毕业),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以下即为1982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
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