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廉江市招聘510名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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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廉江市招聘510名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赴岭南师范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510人,其中高中教师100人,小学教师250人,幼儿园教师150人,特殊教育教师10人。招聘、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专业要求等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中学、小学、特殊教育: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注:报考特殊教育儿童康复教师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 幼儿园: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0日至2000年12月29日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并且报名时须提交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本次招聘教师对考生户籍条件不作限制。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处内的人员;

2.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或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

四、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gov/rsj/)和廉江市教育局板块(http://www.lianjiang.gov.cn/gov/jyj/)发布,并在岭南师范学院报名现场公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岭南师范学院(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新区体育馆前。

(三)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2017年及2018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及2018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交《高等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个别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方向的,如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或相关资料未予标明,则须提交毕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

2.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准考证(附件3)各一份,并在相应位置贴上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同底相片。

报名表和准考证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两份表格均用A4纸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不用填写。

经现场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准考证须当场交招聘单位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无效。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3.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2018年暂缓就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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